第一条 为加强离退休工作办公室(离退休党委)网络媒体管理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,根据《山东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大学(威海)离退休工作官方宣传平台,包括离退休工作办公室(离退休党委)网站(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和微信群。
第三条 网站和微信群由处长统筹指导协调,一名副处长具体分管,重要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。网站和微信群的管理员负责日常运维工作。
第四条 网站和微信群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坚持高站位、高标准、严要求,及时准确传递国家和学校最新离退休工作政策,以服务离退休职工为中心工作,坚持正面宣传,弘扬正能量,唱响主旋律,展现老同志精神风貌,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氛围和工作环境。
第五条 网站和微信群发布的信息要严格落实“三审三校”机制,由管理员、分管处长、处长对信息内容(文字、图片、音频等)逐级审核把关后方可发布,严禁未经审核进行发布。对于违反规定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和学校机密的信息内容严禁发布。对于校外信息资源,应从国家权威网站下载,严禁转载境外网站或来源不明的信息。
第六条 网站和微信群的相关账户和密码由平台管理员负责管理,按《保密法》有关规定执行,不得私自泄漏。
第七条 网站和微信群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不得发布违反法律、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;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,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;禁止利用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;不得侵犯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损害学校声誉;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。
第八条 要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,网站和微信群定期组织检查,对不规范表述、异常链接、错别字、敏感信息、隐私信息等进行重点排查,及时纠正。
第九条 网站和微信群管理员应密切关注已发布信息及其相关评论、回复。公开回复的问题,应坚持正面引导为主,对于重要事项或敏感话题的回复,要经集体研判后,可采用私信方式沟通交流。发现评论中有不当言论要及时向处长(分管处长)报告,迅速采取处置措施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山东大学(威海)离退休工作办公室(离退休党委)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